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环保信息公示_公示公告_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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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环保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 2021-09-02 ]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环保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101日实施)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完工、环保设施调试完成后,开展自主验收前,企业需要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环保信息,为此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以北、东港路以西为保障园区企业集中供热需求,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投资107650万元建设“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对现有供热能力进行扩能,以满足区域发展需求。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以及项目本身特点进行分期建设,分为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5#机组)、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7机组),其中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5#机组)于2021411日进行了验收,本项目为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实际总投资28000万元,环保投资2543万元,占总投资的9.1%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于201907月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1126日对《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鲁环审[2019]19号。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于2021411日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集中供热扩建项目(5#机组)进行了验收。公司于202158日对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500576616924Y001P)进行了变更,将集中供热扩建项目(6#机组)新增排污信息在排污许可证中进行了补充。为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公司于20215月委托山东胜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75日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完成了备案。

本项目环保设施包括低氮燃烧+SCR脱硝工艺(设计脱硝效率不低于87%)、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不低于99.9%)、氨法脱硫水洗除尘系统,处理后烟气通过新建150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等。建设项目调试起止时间20219月~202111月。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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