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30万吨/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280360359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30万吨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0603.pdf
公司地址:中国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路西海港路北大明工业园 电话:0546-8879333 传真:0546-887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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