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_公示公告_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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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0-12 ]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

 

一、 项目名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二、选址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173号大明工业园内。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

该项目通过新建湿污泥储存池,购置板框压滤机,同时利用现有装载机、带式输送机、破碎机等设备,年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热解脱附残渣、水基泥浆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5万吨。

项目总投资510万元。

四、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内设置有3×26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2运1备),3×410t/h亚临界煤粉锅炉(2运1备),1×410t/h 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同时配套5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4运1备)、1台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停用)。煤粉锅炉以煤炭为原料,进行蒸汽生产及发电。

为了将本公司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充分利用,同时为后期规划扩建产生的灰渣预留处理能力,公司建设30 万吨/年粉煤灰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将粉煤灰及炉渣经研磨分选生产超微细粉超细粉及超细微珠,制成用于生产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产品。

公司同时设置锅炉烟气CO2捕集及制氮项目,可实现二氧化碳回收量 10 万吨/年、氮气回收量 16000Nm3/h 的规模。

项目生产时各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处理措施

3×26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2运1备)废气采用3套SCR脱硝(2运1备)+3套布袋除尘(2运1备)+超声波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氨法脱硫,3炉2塔)处理后,废气经高150m,出口内径5m的烟囱排放(DA001)。1×410t/h 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废气采用SCR脱硝+布袋除尘+超声波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氨法脱硫,1炉1塔)处理后,废气经高150m,出口内径5m的烟囱排放(DA001)。二氧化碳及氮气回收装置中碳氮分离产生的废气、脱硫床产生的再生气、干燥床产生的再生气、精馏塔产生的塔顶气引至DA001烟囱排放。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排放标准(35mg/m350mg/m35mg/m30.03mg/m31级),氨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规定的达到HJ2301要求(2.0mg/m3)。

硫酸铵干燥废气配套一级旋风除尘器+一级水喷淋塔,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30m高、内径为1m的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0mg/m3),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20kg/h)。

3×410t/h亚临界煤粉锅炉(2运1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每台炉配置1套SCR脱硝装置(SCR装置设计4层催化剂层(3运1备))+ 1套高效布袋除尘器+多级高效水洗循环脱硫除尘系统,其中2台煤粉炉(1运1备)废气经150m,出口内径4.4m的烟囱排放(DA005);1台煤粉炉(1运)废气经150m,出口内径4.4m的烟囱排放(DA006)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排放标准(35mg/m350mg/m35mg/m30.03mg/m31级),氨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规定的达到HJ2301要求(2.0mg/m3)。

硫酸铵干燥废气配套一级旋风除尘器+一级水喷淋塔,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35m高、内径为1.2m的排气筒排放(DA007)。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0mg/m3),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27kg/h)

2500目超微细粉储存废气、包装废气、1250目超细微珠储存废气、2500目超细微珠储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DA008)。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0mg/m3)。

超细微珠分级废气、超微细粉收集废气、粉煤灰一级分级缓存仓废气、超细分级粗粉暂存废气、粉煤灰一级分级废气、细粉缓冲废气、一次选粉粗粉暂存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内径2.0m的排气筒排放(DA009)。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0mg/m3)。

炉渣研磨废气、粉煤灰超细研磨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内径0.9m的排气筒排放(DA010)。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0mg/m3)。

粉煤灰超细研磨分级单元的分选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内径2.0m的排气筒排放(DA011)。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0mg/m3)。

煤棚采用“干煤棚+气膜封闭煤场”储存方式。炉渣料棚密闭,并定期喷雾洒水降尘。皮带给料机密闭。超细粉暂存仓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煤灰仓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超细粉装载采用密闭装车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mg/m3)。储油罐周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氨厂界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1.0mg/m3)。

2)污水处理措施

锅炉排污水、硫酸铵干燥废气水洗废水回用于脱硫系统使用;含煤废水回用于煤场喷洒降尘;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与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化水处理系统排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排放口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固废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固废主要为粉煤灰、铁渣、炉渣、废渗透膜、硫酸铵、废树脂、废布袋等。其中粉煤灰、炉渣经粉煤灰研磨、选粉、包装后生产超细微珠、超微细粉、超细粉,作为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产品外售,不作为一般固废进行处理,其余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一般固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试剂废液、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脱硝催化剂、碳氮分离装置产生的废吸附剂、其他废矿物油、废试剂瓶、油桶、油漆桶等均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与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

4)噪声治理措施

优化布置,生产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部长 0546-8879335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蓝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2870990339@qq.com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东营市港城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